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遴选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馆组织人员评选,拟推荐贵港市港北区荷城小学、广西贵港市华宇葛业有限公司等2个优秀实践案例(详见附件)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遴选。现将遴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10日至15日)。
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向我馆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75-4215953
邮箱:ggsqyg@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拟推荐名单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2024年11月9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拟推荐名单
序号 |
案例类别 |
案例名称 |
所属项目 |
申报单位 |
1 |
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 |
贵港粤剧进校园活动 |
贵港粤剧 |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
2 |
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 |
贵港藕粉助力乡村振兴 |
贵港藕粉制作技艺 |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